北京市门头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索 引 号:11J001/ZK-2022-000081

公开责任部门:区人防办

信息名称:关于《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4-10 09:56

发布日期:2022-04-10 09:56

内容概述:关于《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


一、《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民防局京民防发(2010)6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

二、《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坚持人防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相结合,补充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规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在公益便民服务的同时产生部分经济收益,并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维修。

三、《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原则是什么?

1、公益免费。

2、根据使用用途,分级适当收费。

四、《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规定共4章,主要内容包括:收费原则、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内容。

五、《门头沟区民防局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规定(试行)》所涉及收费标准是什么?

1、用于仓库每月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

2、用于办公场所的人防工程每月按每平方米2元收取。

3、用于商(市)场人防工程每月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原则上不在许可)。

4、用于居民小区使用的汽车库的人防工程每月按每平方米0.15元收取,纯经营性质的汽车库每月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

5、用于生产车间的人防工程每月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原则上不再许可)。

6、用于公益事业的人防工程使用原则上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