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防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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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工作重点,以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邮编:102300;联系电话:69842578;电子邮箱:mtgrfb@bjmtg.gov.cn)。
一、概述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政信息25件。其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非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2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机构职责3件,政务公开11件、党务2项、重点领域公开5件。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有几下几种公开形式: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公开形式。在便民服务上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答复情况
本单位答复数为0。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单位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1、主动公开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高
(二)2018年重点工作
针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分析,归纳目前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公开力度。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全局业务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提高本单位政务信息透明度。
2、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3、加强保密审查工作,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2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条 4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条 4 
              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条 21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5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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