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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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镇(单位)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或首都之窗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门头沟区清水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0855177,邮箱:qszfxinxigongkai@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1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自我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区有关部门的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动员各科室清理2003年1月1日以来保存的政府信息,并认真严格填写保密审查单,并完成网上录入工作。我镇在主要街道,悬挂条幅向过往路人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知晓。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镇运行情况良好,全年未发生因此而提起的投诉,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镇(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新增机构职能类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14条(规范性文件中我镇下发了包括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奥运期间安保工作要求,食品、消防、旅游安全等红头文件,督促各村做好相关工作),占总体的比例为34%;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包括各类应急预案,包括地震、地质灾害、防火、公共卫生等;以及明年的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21%;无新增行政职责类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19条(除了每年的合作医疗、一老一小保险等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增加了包括奥运期间我镇做的一些准备工作、安保工作的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45%。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除公开了计划生育、土地、社保等一些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还增加了奥运期间我镇一些主要工作情况,及奥运期间我镇所做的一些准备、安保工作情况。这些信息,在百姓的生活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百姓了解我镇一些科室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方便百姓生活。提高政府在百姓中的公信度。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由于地域、人员等条件限制,本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以信息查阅室为主。为方便群众咨询,设置政府信息咨询电话,群众广泛知晓,省去了群众来回跑的麻烦。在政府信息查阅室,安装了沙发等便于群众休息的设施,在查阅室设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方便群众咨询打印。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久,无经验可循,主动公开信息中,尚有些方面不完整,在日后的工作中要逐步改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单位)2008年度共未曾有人申请公开依申请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接受申请,因此未产生任何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无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发生。无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2008年,无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久,是一个新事物,许多百姓还不是很了解,在2009年,我镇会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争取在更大的范围内让百姓知道政府信息公开,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本质,为百姓提供有用的信息,方便百姓生活。
  2、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条目不是很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全面,还没有切实的深入到政府日常工作之中。在2009年中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全镇、各科室的日常工作,提高全镇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并且更加严格的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形成信息,并填写保密审察单,及时网上录入。
  3、对于依申请的信息,我们要做好答复预案,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改正,做到万无一失。

2008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清水镇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