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2/ZK-2024-000040

公开责任部门:斋堂镇

信息名称:斋堂镇纪委监察办“三项举措”持续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监督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4-16 09:39

发布日期:2024-04-16 09:40

内容概述:斋堂镇纪委监察办“三项举措”持续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监督

斋堂镇纪委监察办“三项举措”持续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斋堂镇纪委监察办通过三项举措,持续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监督。

一是加强督促提醒,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对各村、相关科室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提醒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纪检委员认真履职,推进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执行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隐患点,聚焦防火工作部署、防火责任制落实、基层防控力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发挥纪检职能,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用好纪检监督力量,全方位、点对点监督护航森林防火,查找并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肃查处巡查监管不力、巡山护林工作未落实等问题,避免违规祭扫、火种违规入山入林等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