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5/ZK-2024-000083

公开责任部门:妙峰山镇

信息名称:时刻紧绷安全弦 妙峰山镇吹响森林防火“冲锋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3-23 22:35

发布日期:2024-03-23 22:35

内容概述:

时刻紧绷安全弦 妙峰山镇吹响森林防火“冲锋号”

    春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是火灾多发季,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防控工作,更好地保护我们绿色家园,妙峰山镇加强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包村干部、村两委向村民、商户等发放《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和《森林防火“十不要”》,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开展“理性追思 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加密大喇叭广播频次,出动森林防火广播宣传车深入全镇域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





2  加强人员力量

    落实镇、村干部的管理责任,镇机关干部全员停休下沉,全镇包村干部全员上岗,紧盯山林入口、沟口坟地、林地边缘等重点点位,巡视检查防火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  加强工作值守

    综合执法队、林业站、集体林场等不间断进行巡查,紧盯耕地农田、坟地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加密巡查频次。同时,林场应急处置队伍全天候值守,随时补充水车、消防车、巡逻车等车辆应急水源和防火服、水泵、灭火机、油锯、发电、对讲等防火物资储备,再次强化人员技能操作,确保突发情况后,人员物资第一时间保障到位并使用。


4  强化责任追究

    镇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村、各护林防火点对人员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纪委、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站等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尤其对“三烧”行为一律高限处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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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让我们行动起来,你我携手护林防火,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

    一、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二、严禁在林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烧荒、点篝火、烧香烧纸、野外烧烤、野炊等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林区。

    四、在林区作业和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严防漏火、喷火,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火种。

    五、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如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61880022,上报火情需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是否临近林边山边,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