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5/ZK-2024-000100

公开责任部门:妙峰山镇

信息名称:压实管理责任 强化安全教育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4-02 20:16

发布日期:2024-04-02 20:16

内容概述:

压实管理责任 强化安全教育

    2024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自行动开展以来,妙峰山镇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区域,紧盯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及精细化水平,切实规范涉路施工作业,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噪音、渣土抛洒等不文明行为,确保道路施工安全,营造良好村庄环境。近日,由区消防支队、镇平安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境办、宣传(创城)工作组组成的妙峰山镇安全联合检查组,在对辖区灾后水毁道路施工项目的巡查过程中,发现野丁路水毁修复工程存在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建筑垃圾(土方)未有效覆盖、住宿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检查组立即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针对施工现场内生活区工人宿舍违规使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设置宿舍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区消防支队依法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针对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镇平安建设办对施工单位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运用“安全夜校”的培训模式,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针对施工现场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进行有效覆盖的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拟处罚施工单位10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妙峰山镇安全联合检查组将持续强化工地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文明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通过严管重罚和行政处罚公示,有力震慑不文明施工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