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5/ZK-2016-000033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妙峰山镇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6-12-28 00:00

发布日期:2016-12-28 00:00

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共12个内设机构,下设8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9名,实际39人;事业编制50名,实际43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27人,事业退休16人;其他人员25人,其中:社会化用工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4693077.98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32583169.9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109,908.08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4560589.55元。

  (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122846.79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5.1%。

  (二)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437742.76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4.9%。

四、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一)生态护林员经费2892384元:用于发放各村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实现养山就业、规范补偿、以工代补、建管结合、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推进山区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项目3495000元:用于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及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支出,实现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乡村文明和谐。

(三)村委会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1347000元:用于村委会人员报酬及日常办公管理等方面支出,确保村两委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地区经济社会稳定。

(四)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经费650000元:用于支付村级保洁员、公厕清掏维护及镇保洁巡视员报酬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实现乡村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

(五)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经费2933998元: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个人的生态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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