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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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0850023。
一、概述
2016年,永定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党建办、全程办具体负责,各部门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公民做局面。并明确了2名全职工作政府信息员作为联系人,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在筹建一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依法、有序进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永定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永定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75%,主要包括永定镇基本简况及领导简介;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2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以邮寄形式申请6件,以网络形式申请1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包括涉及个人隐私、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信息的1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被依法纠错对申请人重新进行答复的2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兼职人员共2人
五、咨询情况
2016年,本镇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5人次,占总数的41%;电话咨询36人次,占总数的59%。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永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较《条例》的要求及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区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大力宣传。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查询平台、政府公报、简报、新闻等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外,努力创新,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对全镇涉及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尤其在重点公开领域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严格培训,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针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及公开时限要求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专人专责。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将涉及《条例》中规定的内容第一时间发布。
今后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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