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1-000093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龙泉镇加强“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力度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2021-08-06 11:05

发布日期:2021-08-06 11:05

内容概述:龙泉镇加强“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力度

龙泉镇加强“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力度

近期,北京防疫工作形势逐渐严峻,7月30日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区、镇防疫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全员会议全面加强“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

宣传告知辖区“三类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和商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各责任人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态势,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三类场所”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按照“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要求在一周内对辖区所有“三类场所”做好检查全覆盖。关注重点点位、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加大检查频次,针对出入口测体温、健康宝、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保持通风及员工防护用品配备等关键环节加强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公示制度

在对“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时,对一些责任单位或商户疫情防控不到位,首次警告责令改正再次检查还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予以公示。截至目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现场检查“三类场所”117家。其中商场(超市)112家,餐馆(含内部食堂)5家,对3家存在防疫问题的“三类场所”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