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3-00002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龙泉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2-28 15:11

发布日期:2023-03-02 15:11

内容概述:

龙泉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工作,严防“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形发生,2月28日,龙泉镇司法所组织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两会”前专项警示教育会,邀请区阳光中途之家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宣讲。

会议强调“两会”期间纪律要求,一是要求社区矫正明身份、讲规矩、感党恩,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牢记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进一步树立矫正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是全国“两会”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增加报告频次,如实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是牢记法律红线,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不参与赌博、寻衅滋事等违规活动,不准酒后驾驶、不得出入敏感场所、不得非法信访集会、严禁私自外出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司法所,运用合法的途径来反映解决,切忌冲动行事,做出违法举动。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