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3-000036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勤巡查 严执法 确保清明期间环境秩序良好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4-06 10:01

发布日期:2023-04-07 10:01

内容概述:

勤巡查 严执法 确保清明期间环境秩序良好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龙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3月18日至4月9日开展清明祭扫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维护祭扫点沿线周边良好环境秩序。

加强街面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照经营丧葬、祭扫用品、孔明灯及烟花爆竹等物品的流动商贩,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重点点位巡查,以公园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地区、主要交通枢纽、郊野公园等区域为保障重点,会同园林绿化部门、公园管理机构入园开展联合巡查和法规宣传,劝阻制止各种不文明行为;加强祭扫高峰期间保障,在3月25、26日以及4月1、2、5日祭扫高峰日期间,安排专门执法人员重点保障九龙路、石担路、三温路等重点地区和其他祭扫人流密集地区,严查沿线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夜间保障力度,清明期间每晚巡查九龙路等辖区重点路段和点位,严查露天烧烤、无照经营、运输车辆等违法行为;强化信访举报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类问题及时处置和回复。

连日来,龙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车辆73台次,检查规范各类环境问题110余起,宣传引导群众200余人,切实保障辖区清明期间良好环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