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4-000012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龙泉镇多项措施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平安保障工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18 10:08

发布日期:2024-02-21 10:08

内容概述:

龙泉镇多项措施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平安保障工作

龙年春节期间,龙泉镇党委政府早部署、密防范、严督查,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调动1200余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志愿者开展值守巡查等方面工作,全力做好重大节日平安保障,全镇总体和谐稳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发挥网格作用强监管。制定《龙泉镇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建立镇、社区(村)、网格员三级管理机制,实行镇副处级干部包片,科室人员包村(社区),村两委、社区工作人员、党员、网格员等人员分包到点位的模式,细化原有网格,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体系。

动员群众力量强引导。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各社区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家庭中的主导作用,利用寒假“中小学生社区活动”,正确引导中小学生防诈骗、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用火用电,对整个家庭及社会起到良好带动作用。同时,水闸西路社区创新建立“1+4”工作机制,组织老党员、老社区干部、老积极分子、老志愿者组建“四老夜巡队”,配合社区开展平安夜巡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节日安全保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控重点时段强督查。成立三个督导工作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副书记分别带队,对全镇35个村、社区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节等易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不间断地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