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3-000032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龙泉镇组织召开2023年清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及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3-15 14:52

发布日期:2023-03-17 14:52

内容概述:

龙泉镇组织召开2023年清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及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

清明将至,扫墓祭祀活动不断增多,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3月15日上午,龙泉镇组织召开2023年清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及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参加会议。

镇长刘学主持会议。镇领导刘成文同志部署全镇2023年清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赵森部署清明祭扫期间及安全工作;副镇长孙建林部署清明祭扫期间及春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镇党委书记崔兴珠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包村居领导、科室、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生态林管护员以及志愿者要压实责任,严格履职,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及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加强措施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把林地、山头、坟头、路口,不断进行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山进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上坟烧香烧纸等火种、火源,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严格加以管制,专人看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镇集体林场要针对相关村、社区值守人员不足的点位,加派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交通疏导。各村、社区要提前研判情况,制定交通与人流疏导应急预案,及时疏导交通,缩短群众滞留时间,确保祭扫车辆及人员有序出入。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清明节期间,各村居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切实把护林防火工作作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长期坚持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