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门头沟区委同意,大峪街道党员代表大会于11月1日下午召开。会议由街道工委副书记主持,街道社区党员代表、非公企业党员代表、社会组织党员代表、办事处机关党员代表以及街道工委委员等125名同志参加会议。
入场环节
索 引 号:11J213/ZK-2021-000106
公开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信息名称:大峪街道党代表会议顺利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1-03 17:57
发布日期:2021-11-03 17:57
内容概述:大峪街道党代表会议顺利召开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门头沟区委同意,大峪街道党员代表大会于11月1日下午召开。会议由街道工委副书记主持,街道社区党员代表、非公企业党员代表、社会组织党员代表、办事处机关党员代表以及街道工委委员等125名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