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办事处

索 引 号:11J213/ZK-2021-000119

公开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信息名称: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筑牢辖区安全堡垒 | 大峪街道主要领导对重点场所进行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2-31 14:12

发布日期:2021-12-31 14:12

内容概述: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筑牢辖区安全堡垒 | 大峪街道主要领导对重点场所进行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筑牢辖区安全堡垒 | 大峪街道主要领导对重点场所进行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为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辖区安全形势平稳,大峪街道工委书记闫强、办事处主任史伟崇分别带队到辖区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林,办事处副主任李虎陪同检查,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大峪市场所、大峪派出所、月季园派出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参加检查。

闫强书记一行先后到熙旺大厦和滨河路18号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熙旺大厦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以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闫强书记要求:一是安全隐患问题要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预判,防范“两节”期间客流量增大、顾客和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化以及天干物燥等原因导致的安全隐患。

二是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无价的,要开展应急演练,做到联勤联动,快速响应。

三是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做好扫码、测温等工作,餐饮单位要加快进行液化石油气改造,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平安办要持续跟进,加强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史伟崇主任一行到北京本乡良实面业有限公司实地检查生产车间、检测车间及储存仓库,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严管严控生产安全,全力防范安全事故;最后,检查组到重点餐饮单位百姓福餐厅和聚福楼餐厅检查用火、用气、用电安全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求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控,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

对葡东网格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时,史伟崇主任强调:

要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存储与销售环节,杜绝室内充电及存放电池行为,防止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