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办事处

索 引 号:11J213/ZK-2008-000066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大峪街道办事处

信息名称:大峪街道“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文   号:门峪文 [2008]40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8-07-03 00:00

发布日期:2008-07-11 00:00

内容概述:从即日起至7月底,利用一个月时间,在辖区各单位、社区开展“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

大峪街道“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门峪文 [2008]40号                   签发人:董国柱
 
大峪街道“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
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为吸取6月28日、29日西城区、通州区先后发生的两起“六小”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大峪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利用一个月时间,在辖区各单位、社区开展“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
一、整治对象
这次整治对象为大峪街道辖区的“第五级区域”,主要包括:辖区的小歌厅、小酒吧、小发廊、小洗浴、小旅社、小饭馆等“六小单位”, “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施工现场,居民小区、平房胡同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峪街道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大峪街道办事处主任董国柱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王向群、大雨派出所所长李焕成、月季园派出所所长张卫东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峪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单位、社区也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实行整体防控、打造平安奥运”的总体要求,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原则,通过集中攻坚整治、严查彻改大峪街道辖区“第五级区域”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坚决遏制伤人、亡人火灾事故,保持辖区火灾形势平稳,为“平安奥运”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四、重点与标准
这次攻坚行动的整治重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集中整治集住宿、生产、经营为一体的小饭店、小歌厅、小洗浴、小宾馆、小发廊、小酒吧等“六小”场所。整治标准:非住宿类场所内严禁住人,必须具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用火用电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具有合法手续。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二是集中整治出租房屋大杂院整治标准:木质结构等耐火等级低的出租房屋大杂院、简易房,没有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的,必须严格限制用火用电,重点部位禁止用火用电。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停止对外出租使用或住人。
三是集中整治地下营业场所。整治标准:地下营业场所必须具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和进行防火分隔,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必须严格限制用火用电,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四是集中整治易燃易爆场所。整治标准:对于非法经营的小炼油加工点、小液化气罐装点、小化工生产点等,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五是集中整治高层住宅区。整治标准:必须按照规范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针对上述问题,一经发现,一律督促整改到位。
    五是集中整治高层住宅区。整治标准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针对上述问题,一经发现,一律督促整改到位。
五、重点措施
一是制定一个方案。结合单位、社区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细化职责任务,明确整治标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开好一次动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深刻吸取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增强奥运消防保卫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发放一封信。将下发的《致居民一封信》,督促单位职工、居民群众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普及自防自救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范火灾能力。
四是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带队层层开展大规模、有针对性得整治行动。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五是建立一本台帐。结合整治重点和标准建立辖区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采取切实有效地防范措施,反复进行跟踪问效,直至隐患消除。
六是组织一次演练。在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过程中,各单位、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推动开展一次全方位得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社会抵御火灾整体能力。
六、实施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督促自查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在此期间由大峪街道办事处指导各单位、社区,充分发挥力量,按照整治重点和标准,组织对辖区“第五及区域”进行全面自查清理。
第二阶段是督查检查阶段,时间从7月11日至7月20日。在此期间,由大峪街道办事处领导带队,公安、安监、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参加,开展联合督查、检查行动,推动清理整治攻坚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是抽查复查阶段,时间从7月21日至7月30日。在此期间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若干抽查复查小组,进行集中整治攻坚工作进行抽查、复查。
 七、职责分工
一、各单位、社区要按照《方案》部署,广泛发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开展整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自查自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全力维护地区消防安全稳定。
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本系统监管职责,督促各单位、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得工作合力,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彻查火灾隐患。
三、各单位、社区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得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大本辖区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死伤人员和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社区的职责任务,明确整治标准,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组织集中整治得同时,充分利用辖区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通过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辖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消防、共筑平安奥运”的良好氛围。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摸清整治重点场所得消防安全底数,针对隐患顶住不放,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四是及时反馈情况。请各单位、社区在7月18日前将《大峪街道“第五级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台帐表》电子版报办事处综治办。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