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峪文 [2010]27号 签发人:王涛
大峪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方案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有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文件的通知》(门安办字【2010】8号)文件精神,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街道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燃气、有限空间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落实燃气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大峪街道建筑施工、有限空间、食品及液化石油气各环节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有限空间、建筑工地、餐饮企业专项检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增强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避免发生一般急性中毒窒息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提高安全使用意识。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大峪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涛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向群担任,成员由辖区派出所所长、街道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
四、工作任务
一是对辖区内在有限空间、地下空间管理中不按规程作业、制度不完善、基础台账不全、人员培训不到位、有限空间现场警示标志不规范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全面进行检查;二是严格规范餐饮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等液化石油气使用行为及食品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向居民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的方法和常识及食品安全知识。
五、工作步骤
有限空间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30日。各社区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辖区内居民安全使用有限空间、安全使用燃气知识的宣传;二是对辖区内有限空间、餐饮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安全生产、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大检查;三是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30日。巩固治理成果、完善制度、落实整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燃气使用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要建立有主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居民、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燃气使用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3、广泛发动,宣传到位
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积极做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燃气使用安全、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0一0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