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办事处

索 引 号:11J213/ZK-2010-000016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大峪街道办事处

信息名称:大峪街道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门峪文 [2010]23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0-04-13 00:00

发布日期:2010-04-13 00:00

内容概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峪街道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门峪文 [2010]23号                   签发人:王涛
 
大峪街道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门头沟区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门安字【2010】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京安发【2010】7号)的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山西、河南等地区接连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教训,大峪街道决定自即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大峪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街道所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公路和市政建设工程、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客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生产和经营的情况,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涛为组长,街道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峪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富静担任。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社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举措。切实加强安全大检查的领导,明确安全大检查的职责。并迅速将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和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出的具体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安全检查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要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逐一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上账,一般隐患要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该停产停业的坚决停产停业。整改要责任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各社区、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细致的抓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内容。
           
    联系人:高广恭、陈富静
    传真电话:69844896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