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办事处

索 引 号:11J213/ZK-2010-000019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大峪街道办事处

信息名称:大峪街道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文   号:门峪文 [2010]26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0-05-04 00:00

发布日期:2010-05-04 00:00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

大峪街道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门峪文 [2010]26号                   签发人:王涛
 
大峪街道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大峪地区实际,制定大峪街道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峪地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梦林    大峪街道工委书记
            王 涛    大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进香    大峪街道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东升    区教委副主任
闫培俊    大峪街道纪委书记
李军朝    大峪街道武装部长
王德贵    大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玉波    大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向群    大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安宏敬    大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天忠    大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焕成    大峪派出所所长
张卫东    月季园派出所所长
      员:尚岫峰    大峪派出所副所长
            牛璟鑫    月季园派出所副所长
            张久忠    城管大峪分队队长
            李国旺    门头沟区交通支队双峪队长
            韩文才    门城工商所所长
贾露霞    大峪街道纪检办主任
            杨 超    大峪街道团委书记
            安福军    大峪司法所所长
            穆天杰    大峪街道社保所所长
            李桂红    大峪办事处民政科科长
            杨清禹    大峪办事处卫生科科长
            王麦冬    大峪办事处财政科长
           张根林    大峪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魏宪忠    大峪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陈富静    大峪办事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峪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向群同志兼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人管控,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严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内部安全责任制,依法取缔非法开办的学校、幼儿园,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坚决防止和杜绝暴力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极端事件发生。
三、工作范围
大峪街道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各类文化场所、违规经营摊点以及出租房屋、违法建设和其他“涉教”场所。
四、工作原则
党的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各尽其职、工作联动、多措并举、建立机制。
五、职责任务
(一)大峪街道综治办: 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制定总体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成员单位、社区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考核之中。
(二)大峪派出所、月季园派出所、区交通支队双峪队:要负起校园周边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要增强警力和专业协警力量巡逻值守,配备必要的警具,确保全体师生和儿童的安全。认真查找各类安全隐患,逐一落实安全防范责任,铲除学校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防、自卫、自救的意识和技能。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解决重点地区、重点学校、重点时段学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严厉查处学生班车超载现象。依法监督和指导学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辖区学校及幼儿园: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切实担负起内部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格门卫制度,保安和教职工要加强巡逻值守,加强校门安全第一防线。幼儿园要严格“手递手”接送制度,严防监管“真空”。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配齐专门的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加强技防系统建设,主动联系审批部门急事急办,力争“六一”前完成新建改造任务。深入排查整治校舍安全、设备运转、供餐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教职工管理服务,对身体和心理状况存在问题,不符合任职条件或不适宜学校工作的人员,要妥善调整,消除潜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种演练活动。主动与属地社区、公安等部门联系,接受检查与指导,畅通应急报告渠道。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将学校作息时间和活动时间安排及时告知家长,争取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和企业办学,取缔非法开办的学校、幼儿园。
(四)区城管大峪分队:配合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做好全体师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工作,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要增派城管队员与公安民警一起巡逻值守,确保全体师生和儿童的安全。依法查处取缔学校门前200米范围内的无照游商、店外经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五)区工商分局门城工商所:规范学校周边各种商业经营,整治学校周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学校周边“黑网吧”,配合公安、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服务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内和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进行大检查。
(六)大峪司法所: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大峪街道信访办:及时向街道综治办、学校、幼儿园、社区及相关部门提供重点人信访工作信息,做好涉校接访工作。
(八)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第一责任。广泛发动属地的治安志愿者、治保干部、保安员、流动人口管理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到此项工作当中来,对辖区重点人进行排摸,加强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学校周边及辖区内涉及学生安全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第一政治任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督办。
(二)措施有力,各尽其职。各部门、各社区要按各自职责,迅速制定分方案,分解任务,规定时限,明确责任人,以硬措施,应对硬任务。于5月6日10时前,将分方案报大峪街道综治办,电话69844896,电子邮箱:dyjd_zzb@126.com,联系人:李娜。
(三)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建立各种台帐,结合实际做好隐患排查表、人岗对位表、工作记录本、督察记录本、限期整改单等文案工作,留足工作痕迹。
(四)加强值班,信息通畅。严格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通畅,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度,每周四10时前,有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五)落实责任,督察督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大峪街道综治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社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