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投资促进局)

索 引 号:11J321/ZK-2019-000042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文明家园—致园区企业及广大职工的一封信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2-18

发布日期:2019-02-18 17:33

内容概述: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文明家园—致园区企业及广大职工的一封信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文明家园—致园区企业及广大职工的一封信

园区各企业及广大职工:

你们好!

欢歌笑语辞旧岁,文明新风暖万家。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度过了一个平安喜庆祥和的春节假期。值此元宵佳节来临之际,祝您和您的家人元宵节快乐,阖家幸福!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风尚。为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我们在此发出倡议,希望园区各企业及广大职工发扬红色奉献传统,展现“红色门头沟”的时代担当,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吸一口新鲜空气”的号召,从我做起、倡树新风,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一、讲政治,争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严格遵守门头沟区烟花办《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在禁放区域,任何时间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做好表率,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遵规守法。

二、讲文明,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呼吁身边群众不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用鲜花绿植、祝福问候、文化活动等形式丰富节日生活。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文明新风的宣传员、禁放规定的解读员、抵制燃放的劝导员。

三、讲奉献,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鼓励引导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爆竹,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劝阻,积极举报身边违法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工作中,共同守护好京西绿水青山,携手开创现代化生态新区绿色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