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1-000221

公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强力执法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1-19 14:42

发布日期:2021-11-19 14:42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强力执法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强力执法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适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为净化辖区药品营销环境,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可靠,门头沟市场监管局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多次联合区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收卖药品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区局同公安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包含联合检查药店2家次,捣毁售药黑窝点3个、查扣药品500余件。截至目前其中1家黑窝点已被取缔,2家已被公安部门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局针对公安部门移交的违法收购药品的案件也已进行立案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因疫情以及身体原因不能返京前来配合调查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多措并举积极沟通,以扎实的调查、严谨的证据及精确的法规,促使该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将31643.22元的罚没款上交完毕,此举打破以往当事人不在现场,案件无法继续操作的情形,充分发挥电话、微信、信函等多种沟通方式和证据收集方法,采取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多种送达形式,开拓了办案思路和办案方式。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