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1-000252

公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完成两轮餐饮单位“分时”共享经营摸排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2-24 16:49

发布日期:2021-12-24 16:49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完成两轮餐饮单位“分时”共享经营摸排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完成两轮餐饮单位“分时”共享经营摸排

近期,市领导就《工人日报》针对我市部分餐饮店铺“分时”经营模式的报道作出了批示,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立即组织开展餐饮门店“分时”经营摸排工作,广泛宣传“分时”经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居民饮食安全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厘清安全风险。餐饮单位“分时”共享店铺让店面得到充分使用,“歇人不歇店”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但具体操作中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食品加工不规范、餐用具洗消不规范等问题,区局加强业务指导,明确排查范围范围和形式,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分时”经营情况摸排。

二是明确“三个不得”,压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提请餐饮门店珍惜经营资格,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租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将非食品处理区作为食品加工场所,不得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在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任一时段,食品安全责任均由取得食品经营行政许可主体承担。

三是反复摸排核实,积极宣传引导。自11月下旬以来,区局以完成两轮次全覆盖摸排,目前全区处于正在经营中的普通社会餐饮门店数量共999家,其中存在“分时”经营早餐的餐饮单位5家,执法人员已通过微信、约谈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告知企业应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餐饮单位“分时”经营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