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1-000245

公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升级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2-17 14:52

发布日期:2021-12-17 14:52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升级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升级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

为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升级药店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药店前沿“哨点”作用。

一是推广智能上报途径,畅通信息传播渠道。根据“四类药品”参考目录,督促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施行“一店一清单”,并加强药店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零售企业依托“北京市药店数据管理系统”,生成“四类药品”登记二维码,消费者登陆“北京健康宝”,扫码即可实现个人信息登记,目前该购药信息化登记系统上线测试,线上线下上报方式同步运行。

二是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区局更新完善《登记报告及闭环管理流程图》,联合区卫健委整理出《药品零售企业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名单》下发至各药店,确保异常扫码信息、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相关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横传至相关部门,做到闭环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理论培训,防控政策入心入脑。采用网络授课的形式,多次组织集中培训,详细讲解药店登记报告及闭环管理流程、疫情防控措施、网销药品处方管理及网销“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等知识;特别强调承接线上订单的药店,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核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推送的登记信息无误后,方能配送药品。另外对于药店疫情防控相关的新动向、新举措,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

四是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广泛排查风险隐患。执法人员重点对“四类药品”实名购买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上报时效性进行检查,查看经营区域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市药监局、区局党政主要领导、驻局纪检组等分别开展不定期督查,10月份以来,共检查药店193家次,停业整顿8家次(涉线上销售“四类药品”1家),现已整改完毕7家,1家正在整改中。

    经查,问题药店主要涉及线上销售“四类药品”未及时报送实名登记信息、登记信息不全、未及时更新消毒记录、未建立四类药清单、店内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等,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抓重管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