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区本轮特大暴雨灾害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及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开展灾后重建工作,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要求,研究制定了《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受灾地区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开通容缺受理。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全面实行“登记注册核准人”制度,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实现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针对此次洪灾等特殊情况,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登记条件,但部分申请材料需要完善和补充的,登记机关应先行受理,并在申请人补交材料后做出登记决定,有效解决企业“重复跑、多次跑”问题,节省群众办事时间。
二、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更新服务理念,由坐等事项办理,转变为主动靠前下位指导,企业在办事过程中从咨询、填表、取号到办理,全程有工作人员一对一跟踪辅导。推行延时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深度和质量。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务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完善自助终端设备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没空办”“不会办”“应急办”等难题。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回访,定期回访相关企业,了解窗口政务服务质量和企业有关需求,提升服务质效,持续跟踪服务企业。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倾听企业声音、解决企业诉求。
三、便利灾后登记。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灾后重建提供登记便利,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变更经营者,自动延续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信息,同步申请变更食品经营等许可证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转型升级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在结清相关税费及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四、完善休眠机制。对于灾后因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简化歇业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税收、社保办理手续。
五、提供快速补领。因灾导致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证,小食杂店备案凭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等证件的情况,申请人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遗失公示,申请补领。同时,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也可以提交情况说明,由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免费公告后,开通即时补照、补证服务。
六、提供个体档案说明。因灾导致的个体档案损毁等情况,可与属地市场所进行联系,由属地市场所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便利后续经营活动的开展。
七、倡导全程电子化办理。为增强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工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倡导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开展全程电子化办理,切实提升登记服务的韧性,提高抗风险能力。
咨询电话:69869719
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