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4-000019

公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两提升一消除”推动年报工作提质增效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29 11:52

发布日期:2024-02-29 11:52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两提升一消除”推动年报工作提质增效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两提升一消除”推动年报工作提质增效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为避免市场主体不及时年报给自身带来不良影响,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年报意识,助力做好2023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宣传+提醒”,提升年报意识。在登记注册大厅、各市场所办事大厅及大型商超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宣传海报50余张,在局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年报公示提示语,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年报意识。将年报工作融入日常监管中,在执法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及办理许可等业务时,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年报,实现年报和业务双融合。广泛利用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等推送年报提示信息,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是“梳理+清理”,提升年报质量。各科室充分发挥各自监管领域的业务优势,认真梳理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名单,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确保100%年报。通过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确保年报公示率准确反映市场主体实际状况。

三是“服务+指导”,消除年报障碍基层市场所发挥各村(社区)联络员优势,统一收集年龄偏大、不会电脑操作或者时间不便等困难因素,对实际操作有困难的企业和个体积极开展“上门年报”服务,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指导完成年报。将服务指导范围向偏远山区延伸,面对面服务手把手指导经营商户完成年报录入,真正做到经营户年报“零次跑”。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分类分时”原则稳妥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助力经营主体夯实信用基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