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曝光多起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连锁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顶风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顶风针。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二、北京伊穆清雅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据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北京德月轩餐饮中心,招牌名称德月轩羊蝎子。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设施设备更改,冷荤间内需冷藏储存的调味料未按规定条件储存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四、北京鑫盛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骨里鼓气羊棒骨。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厨卫生脏、后厨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五、北京金华谷仓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云龙餐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六、北京中穆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兰州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健康证过期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七、北京晟雪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歪歪手工水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卫生环境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八、四川五色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九、北京河红小吃店,招牌名称山西晋香酥。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不加盖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北京喜来顺畅餐厅,招牌名称喜来顺畅餐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库房内食品未隔墙离地贮存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一、北京桥福聚苑餐厅,招牌名称过桥米线。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未能保持清洁、未能保持个人卫生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二、北京食傲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亮子火锅。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三、北京佳誉餐饮中心,招牌名称京晥小吃。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四、北京陈氏小味道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兰州牛肉拉面。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五、北京王掌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西四包子。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六、放羊时间(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李家木屋烧烤。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七、北京香房陈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陈记砂锅米线。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