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2-000336

公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四十二期)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11-14 15:45

发布日期:2022-11-14 15:45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四十二期)

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四十二期)

    近期,网络上曝光多起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连锁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双峪大勇拉面店,招牌名称大勇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北京双峪淑梅食品店,招牌名称淑梅食品店。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北京温子健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阿凡提餐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操作间环境卫生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四、北京梦跃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操作间环境卫生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五、北京庆红桃妮餐厅,招牌名称庆红桃妮。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操作间环境卫生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六、北京龙城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招牌名称龙城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操作间环境卫生较差、后厨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七、北京红心梓晨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无。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八、北京乡味斋饭店,招牌名称乡味斋。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餐饮具消毒不规范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九、北京李世友小吃店,招牌名称驴肉火烧。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不加盖、地面不洁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北京福兴顺拉面馆,招牌名称赵氏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不加盖、地面不洁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一、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鸿运承物业管理中心,招牌名称无。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亮证照经营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二、北京中鼎信餐厅,招牌名称中鼎信石锅鱼。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货架摆放货物未分类存放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