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3年门头沟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4月至7月,我局组织抽检了市县食用农产品共432批次,其中流通环节共28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餐饮环节共15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蔬菜3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水产品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水果类6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鲜蛋类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陈会志鲜肉店经销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国耀华辉生活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销的小台芒,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家香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京门六合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尖椒(辣椒)、螺丝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平静发达商店经销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市门头沟区陇驾庄张京坤蔬菜水果店经销的尖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双峪仁琼蔬菜店经销的尖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新桥大街店经销的沃柑,2,4-滴和2,4-滴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斋堂欣蕊蔬菜水果店经销的豆王(菜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世纪易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销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经销的尖椒(辣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门头沟石龙路分公司经销的台农芒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初检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门头沟石龙路分公司经销的台农芒果异议复检为不合格,其余当事人对初检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并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