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0-000043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0-10-16 10:08

发布日期:2020-10-16 09:51

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0按照市区两级的工作部署,根据京市监办发【202019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依法行政,推进科学监管体系的建设,重点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制定计划如下:

    一、 监督检查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覆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主体,实行全环节、全种类、各主体的严格监管,并按照风险程度、影响范围等不同进行分类监管。监管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基层市场所执法力量优势,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特种设备整体质量安全。

    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包括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以及市场监管所(成立后)配合开展。

(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全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要求(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督促及帮助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将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众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做到每年最少监察一次,同时,将屡次发生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单位、管理不重视或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的单位、被投诉比较多的单位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最大限度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参照《北京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指南》,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同时根据市、区两级工作安排,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城市安全隐患三年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加强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对市市场监管局划定的我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抽查对象组织实施以资源条件、质保体系运行、产品安全性能(工作质量)核查为重点的证后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监督检查作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放在履职尽责的首要位置。加强统筹调度、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不留区域风险、系统风险。

(二)提升执法效能

按照检查计划,明确节点任务,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依法责令停用,结合“接诉即办”工作要求,提高执法针对性和震慑力,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三)强化工作协同

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强化监管职能统筹和执法力量统筹,加强与应急局、住建委、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法制宣传和信息报送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实践活动中,提升执法工作效果。按要求报送执法工作信息,遇重大突出问题及时上报。

(五)紧抓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知行合一,集团队的力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廉洁、高效、专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流程,预防廉政风险,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