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2-000064

公开责任部门:区退役军人局

信息名称: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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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8-10 09:41

发布日期:2022-08-10 09:41

内容概述: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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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拟订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本区伤残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0名,实际0人;事业编制8名,实际6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0人,其中:社会化用工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6,619,724.37元,比上年减少5,922,897.78元,下降47.2%。2021年度总计4,889,410.74元,比上年减少5,877,439.24元,下降5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19,724.37元,比上年减少5,922,897.78元,下降4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9,724.37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经营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其他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89,410.74元,比上年减少5,877,439.24元,下降54.6%,其中:基本支出1,487,301.05元,占支出合计的30.4%;项目支出3,402,109.69元,占支出合计的6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经营支出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6,619,724.37元,比上年减少5,922,897.78元,下降47.2%。主要原因:2021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未发放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计4,889,410.74元,比上年减少5,877,439.24元,下降54.6%。主要原因:2021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未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9,410.7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9,410.7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889,410.7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46,309元,增长31.6%。其中:

“退役安置”(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3,333,884.69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37,261.00元,增长85.6%。主要原因:使用以前年度结余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555,526.05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48.00元,增长0.6%。主要原因:人员追资

2.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2021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项目804,091.20元:用于安排退役安置支出。

2020年复退军人自主就业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奖学金项目1,529,661.00元:用于安排退役安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87,301.05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48.00元,增长0.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420,235.65元,年初预算1,420,235.65元,减少0,主要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67,065.40元,年初预算58,017.40元,增加9,048.00元, 主要原因:使用以前年度结余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2021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2021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36,725.00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00元;汽车0辆,0.00元;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我单位无此项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持续推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加大优质安置岗位的保障,加强事业单位计划统筹,充分挖掘安置岗位。推进“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安置透明度,严格量化评分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公示等程序,确保量化评分客观、真实、准确。为退役士兵报到、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手续办理提供便利。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