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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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认真按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45篇,行政检查结果4篇,行政执法检查计划1篇,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1,并由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并按要求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办公时间”“办公地址”“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机构设置情况和具体办事电话。系统梳理对外服务事项,确定并公开了28项事项清单。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未收到相关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接受区政务服务局对我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积极完善政府网站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我局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还需继续提高。二是相关业务部门主动依法公开信息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培训,同时也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如需了解更多,请登录门头沟政府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jmt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