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2-000004

公开责任部门:医保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1-14 16:45

发布日期:2022-01-14 16:45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不断提高认识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局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按照清单规定的信息名称、内容标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在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做好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此外,积极自查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救济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积极落实本单位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为了让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项目中,定期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政策及规定,全年组织局内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累计培训52人次切实增强各部门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提升和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更新频率有待提升。

2022年,我局将在机制、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化,在审核、时限等方面加大力度,在保证“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度,实现互通共享,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人群信息公开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