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3-000068

公开责任部门:区医保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四办”工作法落实灾后医疗保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8-21 17:19

发布日期:2023-08-21 17:19

内容概述:

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四办”工作法落实灾后医疗保障

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全力做好灾后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镇街事项“区级办”。针对受灾严重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等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将医保服务事项办理“上移”,由区级经办机构承办,保障基层医保服务不间断,为受灾群众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费用结算等提供便利,维护因灾受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二是救灾救济“直通办”。受洪灾影响,辖区内47%的定点医疗机构断网断电导致数据无法上传医保新平台,我区立即向上级医保部门做好备案工作,并针对各种因灾无法进行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的情况启动医保手工报销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即办即结,让群众充分感受医保速度和温度。

三是医保诉求“主动办”。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受灾严重的门头沟区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收集医保相关诉求,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办理,并就门头沟区医院尚非A类定点医疗机构造成部分未选定点的参保人员就医不便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受灾群众和医疗机构后顾之忧。

四是三医联动“协同办”。与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加强受灾地区药品供应调度、确保药品供应保障。目前区级临时安置点的药品均由区政府免费提供,正积极申请将我区军庄安置点以临时增址的方式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为灾后群众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