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准确,区医保局医疗救助中心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一是落实医保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5号),保确材料完整、信息无误;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对视同年限认定有异议的,第一时间答疑解惑。对情况特殊的,与市局紧密联系。为参保人提供即时、准确的服务;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随时对新政策、知识点在本部门内沟通交流。科室负责人每周核查,质控信息部每月抽查,保证核对准确性。经统计,2021年上半年度共办理退休1360人,其中: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有异议的人员复核修改362人、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复核修改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