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1-00001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与石景山区809个政务服务事项率先试行“跨区通办”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03-12 14:23

发布日期:2021-03-12 14:23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与石景山区809个政务服务事项率先试行“跨区通办”

门头沟区与石景山区809个政务服务事项率先试行“跨区通办”

3月2日,门头沟、石景山两区政务服务局签订《政务服务“跨区通办”结对共建协议》,共同确定首批809个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实现企业群众可以在两区任一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无差别、就近办事。

双方“跨区通办”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确定了“跨区通办”服务标准,明确了809个服务事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二是建立“跨区通办”工作制度,制定了《“跨区通办”窗口工作制度》,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等内容;三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跨区通办”服务窗口,两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通过5G在线视频交互,实现“跨区通办”事项咨询、受理、出件全程贯通;四是搭建“跨区通办”受理平台,利用联盟链技术,实现“跨区通办”事项材料智能分发、实时传输、在线审核和办理结果等全流程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