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索 引 号:11J001/ZK-2023-000325

公开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与天津市河东区开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7-11 07:17

发布日期:2023-07-11 07:17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与天津市河东区开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

门头沟区与天津市河东区开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

近日,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6.0工作要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门头沟区政务服务局天津市河东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着力优化双方营商环境,方便两地企业群众办事。

此次协议聚焦京津冀地区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区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难点堵点,首批共梳理40“跨省通办”事项目录清单,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线上线下申报指导、远程视频会商收件、异地帮办代办、申报材料寄递、证照寄递等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

为确保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能有效落实,双方建立了联盟协调联动机制,细化人员岗位职责,强化联系沟通,对材料清单、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要素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加强“跨省通办”帮办代办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跨省通办”业务专项培训,聚焦异地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和实际问题,适时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此次与天津市河东区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标志着门头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次提速。下一步,区政务服务局将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受理”,并研究探索与更多外省城市实现“跨省通办”,努力让“跨省通办”改革推动有高度、落地推进有速度、覆盖延伸有广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助推我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