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索 引 号:11J001/ZK-2021-000135

公开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07-28 16:55

发布日期:2021-07-28 16:55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门头沟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助力首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深化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进决策落实

1.支持市政府国际版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投资、工作、学习、生活、旅游场景服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两区”政策专题,实现涉企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科信局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五新”政策落地、数字经济等政策集成、政策兑现专题内容保障。(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科信局、区商务局、区石龙管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地区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牵头,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4.推进老旧小区、危旧楼房和棚户区改造情况信息公开。(区住建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停车综合治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6.推进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区城管委、区住建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7.推进建党100周年“为群众办实事”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重点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市“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年度报告。(区城管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持续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使用等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信息公开。(区卫健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开选取结果。(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0.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开专题。(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强化政策应用全流程规范,以公开提升政策服务

11.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城管委、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2.推行“政策公开讲服务,紧密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常态化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开展要点式政策解读,着重就政策性文件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讲清政策出台背景、主要考虑、作用影响等。对于多部门出台的关联性政策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式解读。(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优化面向企业群众的咨询互动平台,全面推行“简单咨询留言24小时答复”制度,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城管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4.加强区政府及部门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检查,严格清理“僵尸电话”,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5.区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加强涉企政策集成,为企业提供权威便捷的政策查询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7.加强与区级主流媒体协作,将政策事项及解读信息转换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内容和形式,利用“门头沟融媒”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多媒体平台,通过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向企业群众、协会商会主动推送,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和适用度。(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8.建立以政策兑现落地为目标的政策公开机制,实现政策信息与办事服务的“互联互通”。建立政策执行标准公开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及办理事项的政策措施时,要在文件中列明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现场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执行标准信息,确保每一事项均明确执行标准和办理指引,让企业群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9.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专题栏目,及时反映本市保障改善民生工作进展和成效,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绩效任务执行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政府办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开展区、街道(乡镇)两级政务开放日,探索基层政府向群众定期报告工作机制,试点开展街道(乡镇)基层治理公开议事活动,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做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审议、执行和评价环节的公众参与工作。(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定期开展政府会议开放,每年至少两次(区政府办负责落实)各部门会议开放,每年不少于1次,邀请企业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3.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策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题栏目。(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加强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以公开增强履职能力

24.持续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丰富优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网民重点关注、热点政策等,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建设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融合平台,促进一体化融合发展。(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科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5.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与政府网站的资源统筹,积极利用新媒体渠道扩大政府公报数字化传播。(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6.强化平台内容保障,建立各部门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统计通报机制,将内容保障工作纳入考核评估,强化激励约束作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7.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8.开展政府系统各单位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规范,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0.建立文件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摸清制发文件底数,扩大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年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优化调整全区网页申请设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2.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4.做好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实施工作,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5.强化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街道(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服务类信息。(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6.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或窗口,提供政策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专业大厅、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7.加强组织管理,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区各部门要强化本单位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8.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9.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各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