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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互助 |
| 2006-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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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
| 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整洗、包装、运输等工作;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积压物品变卖后所得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接受捐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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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直接到辖区内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进行捐赠 2.在北京捐赠网http://bjjz.bjmzj.gov.cn预约捐赠业务: (1)赴户受赠:即您在本平台填写相应的预约捐赠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单号,中心工作人员会根据您填写的预约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进行电话的确认,确认后会根据电话确认的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到您确认的地点去取您要捐赠的款物,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此项服务由于目前接受捐赠人员和车辆较少,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大宗捐赠和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群体,今后如车辆及人员增加,此项服务的范围会逐渐增大。) (2)自行送捐:即您在本平台填写相应的预约捐赠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单号,您自行把捐赠款物送到预约进行办理的捐赠中心,根据系统给您的预约单号,经过工作人员的清点后,更加快捷的为您开具捐赠证明、证书等,不用在现场再填写捐赠登记表。 3.热线电话:63562755进行捐赠预约,中心工作人员在本平台填写相应的预约捐赠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单号,同时会根据电话确认的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到您确认的地点去取您要捐赠的款物,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此项服务由于目前接受捐赠人员和车辆较少,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大宗捐赠和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群体,今后如车辆及人员增加,此项服务的范围会逐渐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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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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