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社会团体是否可以接受捐赠和资助?
2007-08-16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和资助,是筹集经费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财力、物力的一种再分配形式,有利于发挥、调动社会资源从事公共事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各社会团体之间存在着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不同,捐赠人、资助人也存在着捐赠、资助的意愿不同,因此,社会团体在接受捐赠、资助时,不得违背本社会团体的宗旨,不得超出本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这有利于捐赠、资助活动的规范有序的开展,避免乱拉资金、无序竞争等混乱现象。更重要的一点,是接受捐赠、资助不得附加任何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条件,以确保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受损害。社会团体在按照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有关规定接受捐赠、资助后,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使用用途,反映了捐赠人、资助人的意愿和要求。为了取信于捐赠人、资助人,社会团体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社会义务,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式和用途,也不得违背捐赠人、资助人的意愿挪作他用,更不得延误期限。为了保证社会团体使用捐赠、资助的资产得当,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向捐赠人、资助人反馈所捐赠、资助的资产使用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三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这里所说的"适当方式",包括对社会公开的和便于公众接触、查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