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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问题释疑 |
| 2008-01-02 |
(一) 什么是城市低保:城市低保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 什么是城市低保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一是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二是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三)城市困难居民如何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凡我州各县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150元的,均有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权力。并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城市贫困居民申请低保,要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申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情况,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 ⑴申请书; ⑵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申请对象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应由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 ③有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应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或证件; ④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由其管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或证件; ⑤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应由街道、乡镇劳动力管理机构提供就业状况证明; ⑥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 (四)城市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2、社区审核;3、街道(乡镇)审查;4、县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哪些人员不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家庭拥有并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出外)的; 2、近期购买金银饰品、古玩字画、冰箱、空调、计算机等高文件非生活必须品的; 3、有高值收藏和个人投资行为的; 4、在申请和享受低保待遇期间使用移动电话的,或家中安装固定电话且月话费总额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5%的; 5、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6、提出申请前三年内自筹资金购房、建房或装修住房且无突发困难的。 (六)已经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查实的次月起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1、已经批准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经劳动就业部门或街道、乡镇就业帮困机构二次以上推荐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有吸毒、赌博等违反行为经有关部门教育仍不改正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能力支付罚款的; 3、在申报承诺和审批后,核查时发现申报承诺不实,再次核实申请人仍不如实申报的; 4、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入户定期核查或连续两次不进行续保登记的; 5、有家庭成员在高档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自主消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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