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公共资源开标现场管理规定 

    日 期: 2019-07-09 16:59  来 源: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 览 次 数:  分享代码

 

一、每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室的人员不得多于2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少于2人并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证件进场,无关人员应于开标前退场。遇项目复杂人员多,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参加开标的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会场,对不服从现场管理、扰乱开标会场的,现场管理人员可将其请出会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进入开标室人员要保持室内秩序,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卫生,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可修复的,按修复价格赔偿,不可修复的,按重置价格赔偿。

四、开标室、评标室计算机、投影仪等专用设备,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五、开标会结束后,参加人员应立即离开开标区,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公共财物,保证其安全完整。

 

 

                        门头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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