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柘寺公园派出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潭柘寺公园派出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潭柘寺公园派出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院内6#小白楼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02 月 22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TGXM-202012146441
项目名称:潭柘寺公园派出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325.910768万元
最高限价:325.910768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潭柘寺公园派出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潭柘寺公园派出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显示的供应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内可承揽全部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6月02日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达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七章技术要求、图纸”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6月02日
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门类代码E大类代码47);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采购【2020】195)号);
(6)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财库【2020】29号);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工工程任职,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01 月 18日至2021年 01月 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院内6#小白楼二层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02月 22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
(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线上报名,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和现场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网址:http:///ggzy/→政府采购)(首次登录需要CA注册)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本项目的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获取招标文件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3、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应指定委托代理人参加,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公告公示网站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同时发布。
5、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及未携带防控承诺书原件的拒绝进入开评标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如出现不配合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的投标人员,一律拒绝进入开标场所参与投标活动。
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投标人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人。
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警官 010-698321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院内6#小白楼二层
邮政编码:10230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10-69854200
传 真:010-69854200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岳支行
帐 号:1105 0165 5300 0000 0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6985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