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门寺沟气浮装置运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门寺气浮装置运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MTGXM-202104019371
项目名称:中门寺气浮装置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14,440.00元
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肆仟肆佰肆拾元整
采购需求:中门寺气浮装置运行项目、一批、负责本项目设备操作、保养、取水送检和安保事宜等。
合同履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b.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c.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方式:现场登记后领取招标文件(凡有意报名者,须于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进行网上关注,只有经网上投标关注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021年05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门头沟区住建委三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有意报名者,须于2021年04月14日~2021年04月20日09:30~16:00(北京时间),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网址:http://www.bjmtg.gov.cn/ggzy/index.jhtml)进行网上关注,凡通过网上关注成功者,须携带关注成功网页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到现场登记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报名需检查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关注成功网页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3.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
①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② 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投标时另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另需出示:《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人。
注:承诺书(详见附件1)、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景观管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9804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010-6980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莉莉 李想
电 话:010-69800335
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3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均为在京身体健康人员或入境进京、密接、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满14+7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姓名 |
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14天内旅居中高风险地区及离京省、市 |
是否隔离14+7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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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 章(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