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88#-101#北崩塌等二处地灾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11010922210200001400-XM001 日期:2022-09-16 16:09 浏览次数: 分享代码

项目概况

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88#-101#北崩塌等二处地灾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中昂时代广场5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10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2210200001400-XM001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88#-101#北崩塌等二处地灾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400.152631万元

最高限价:400.152631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88#-101#北崩塌等二处地灾治理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计划工期:74日历天   要求工期:7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1018 计划竣工日期:20221231日。

招标范围: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88#-101#北崩塌等二处地灾治理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74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任职,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4)投标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09 19日至2022 09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中昂时代广场5号楼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10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

(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线上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和现场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网址:http:///ggzy/→政府采购)(首次登录需要CA注册)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本项目的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应指定被授权人参加,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且又无指定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以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为准),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采购【2020】195)号);

8)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财库【2020】29号);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5、招标公告公示网站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

6、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如出现不配合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的投标人员,一律拒绝进入开标场所参与投标活动。

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被授权人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人。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斋堂大街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先生 18610004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百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中昂时代广场5号楼

邮政编码:10230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18518709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51870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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