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11010922210200001630-XM001”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
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二标段
招标内容: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招标编号:11010922210200001630-XM001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招标范围: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财政批复资金: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 19852825.4元
此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11,212,884.49元;
一线四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二标段:8,639,940.91 元 。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的两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两个标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4) 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 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1报名时间:2022年09月26日9:00至2022年09月30日17:00(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访问门户网站http://www.bjmtg.gov.cn/ggzy/→政府采购(首次登录需要CA注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6日9:00至2022年09月30日17:00(休息日除外)
4.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需经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关注)成功网页截图
2)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3) 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6)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
7) 法人本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社保证明等资料;授权人到场请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注:请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3.2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记录(至少半年以内); 法人本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社保证明等资料;授权人到场请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6985407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
联 系 人:卢永男
电 话:69858246
传 真:6985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