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二)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复核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交易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MTGXM-202008071461 日期:2020-09-04 17:17 浏览次数: 分享代码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TGXM-2020080714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二)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复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2日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现变更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2、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10 条款名称:服务周期 编列内容:3个月
3、第四部分 服务需求 二、服务周期:3个月。
4、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五、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纠纷案件。
现变更为
1、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2、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10 条款名称:服务周期 编列内容: 30日历天
3、第四部分 服务需求 二、服务周期:30日历天。
4、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周期,延迟交付研究成果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乙方延迟履行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取的项目报酬,并应按照合同报酬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甲方验收评审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取的项目报酬,并按合同报酬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协议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纠纷案件。

注: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联系方式:李工 6182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博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62号1幢四层401室(冯村邮局院内)  
联系方式:张莹61820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       
电话:618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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