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 > 征集完成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thjjfz@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永安小区12号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50184
4.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2 关于《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起草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8日
当前征集已结束,无法提交建议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