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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至6月27日,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性文件征集意见”栏目对《关于门头沟区规范通信线缆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第七条通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666号国务院令)”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该建议仅涉及文字表述优化,并未改变原有内容实质”。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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