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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22-04-19

成文日期:2022-04-19

发文字号:门政发[2022]7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2-04-19

文件有效性:有效

门政发[2022]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2-04-19 14:22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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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2419

    第一章 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门头沟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方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创新工作机制,加大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大幅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区生态涵养功能有效提升,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

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九个专项工作小组,在全市率先构建了“一办九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体系,全面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生态“大环保”格局基本形成,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职责。强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率先建立生态涵养发展指数评价体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理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绩显著,先后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等称号,在全市率先创成“9041”标准基本无违建区,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显著提升,2020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32μg/m355μg/m324μg/m33μg/m3,较2015年分别下降58%、43%、42%和73%。其中,PM2.5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位列全市第4,PM10NO2SO2常年稳定达标。优良天数279天,同比2016年增加73天;重污染天数7天,同比2016年减少26天。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永定河山峡段沿河城(国考)、永定河山峡段三家店(市考)、斋堂水库(市考)、侯庄子村断面(市考)和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57条,治理面积1000余平方公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总体良好,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尚未涉及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类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连续五年持续提升,由2015年的70.7提高到2020年的75.8,突破性实现由“良”创“优”。百花山野葡萄首次开花结果,填补了北京市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空白。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坚持抠“0.1微克”精细治霾防尘,实施“压煤、控车、降尘、治污、综合保障”五项减排措施。截至2020年底,全区实现无燃煤锅炉、优质型煤100%全覆盖、超过60%的村庄完成煤改电。区内公交清洁能源车辆占比65.9%、轻型环卫作业车辆电动化比例81.2%,累计报废(含转出)老旧机动车超过2.7万辆。构建“1+3”扬尘精细化管理体系,出台施工工地“双十条”和道路、裸地扬尘治理细则。严格管控渣土车,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全区建筑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按要求全部安装视频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全区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92%。完成269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和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建立“固定执法站+机动执法+点穴执法+跨区域执法移动”联动执法机制。2017年以来,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25次61天,有效实现“削峰降速”。

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开展区、镇、村三级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严格落实《门头沟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实施84个村的饮水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地下水保护,全区14座加油站全部完成埋地油罐防渗漏改造工作。以永定河沿线为重点,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COD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为99.2%。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深入实施“河长制”,持续开展“清河”“清四乱”行动,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取得实质性成效。建立永定河流域跨界断面联防联控机制,完善辖区内街道(镇)间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生态补水助力地下水位大幅提升,永定河再现碧水长流壮观景象,龙泉湾、门城湖、黑河沟成功入选北京市年度优美河湖。

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完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详查工作。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在产企业用地监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补贴推广使用有机肥,推广生物友好型农药。筛查关停企业63家,公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评审结果。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全区目前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未受污染),不存在受污染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

(四)绿色生态本底不断夯实

绿色空间持续拓展,坚持把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作为“一号工程”,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百万亩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的41.79%提升到2020年的48.08%,林木绿化率由2015年的65.9%提升到2020年的72.75%。生态品质巩固提升,绿地面积达2194.86公顷,人均绿地面积提高到63.8平方米,居生态涵养区第一。城市公园增加至35个,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89.5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5年的28.71平方米提升到2020年的30.03平方米,居全市第二。完成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面积141.97公顷。生态空间管控持续加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校核和优化,划定占全区国土面积31.4%的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整改率、销号率均达到100%,签订《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山区、河北省涿鹿县共建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交界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体系。

(五)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绿色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被国家发改委纳入京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培育文旅康养、科创智能和医药健康三大产业。2020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比由“十二五”末不足5成提升至近8成,成为资源型城市直接转型生态城市的成功实践案例。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9家,“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调整,关停大台煤矿,彻底终结千年采煤史,实现全域资源型产业全面退出。实施63个村1.6万户煤改清洁能源工程。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57.13万吨标煤,能耗总量保持全市最低水平,单位GDP能耗0.23吨标煤/万元,“十三五”期间年均下降率为7.7%。低碳发展更趋成熟,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29.8%。生态惠民取得可喜成绩,打造“精品民宿”经济,成功打响“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品牌,盘活闲置农宅300余处,推进“门头沟小院+”田园综合体建设。2020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15元,同比增长17.9%,增速全市排名第二。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人均GDP等指标位居生态涵养区前列。                             

(六)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垃圾分类高效开展,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及分类收集向农村地区深入,实现山区垃圾就地化、自动化、便捷化、高效化处理。门头沟区4个小区、2个村被评为北京市2020年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加快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严格管控,以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夏禾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100%。辐射安全保持稳定,依法从严监管,加快辐射类审批事项办理,严格事中事后现场核查,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管理,推进电磁环境管理,切实保障区域辐射环境安全。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止次生环境污染。借鉴“南阳实践”水污染应急处置经验,开展应急演练,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七)全民共治作用逐步凸显

党政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领导,切实为守生态、促发展、绿富民、强治理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激励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方式“绿色化”管理制度,严格依法持证排污。鼓励企业开展能力建设,提升治污减排水平和环保意识,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全民行动体系愈发健全,畅通社会多元化监督渠道,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舆论监督作用,深化“接诉即办”。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引导各类社会团体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工作。

(八)“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部完成

1 “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分类

指标名称

2015年

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1

环境质量

PM2.5年平均浓度值(mg/m3

0.077

0.060左右或年均下降5-6%

0.032

完成

2

地表水水质

劣Ⅴ类

消灭劣Ⅴ类

完成

完成

3

总量指标

二氧化硫减排(%)

-

75

87

完成

4

氮氧化物减排(%)

-

25

52

完成

5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

-

25

35

完成

6

化学需氧量减排(吨)

-

657

857

完成

7

氨氮化物减排(吨)

-

92

118

完成

8

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

全区污水处理率(%)

65.2

≥90

90.88

完成

9

新城污水处理率(%)

75

≥95

完成

完成

10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完成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6.93

98

100

完成

1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100

100

100

完成

13

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

100

100

100

完成

14

工业污染场地纳入环境风险管理的百分比(%)

-

全部纳入

100

完成

15

生态红线(%)

-

持平

31.4

完成

16

森林覆盖率(%)

41.79

45.04

48.08

完成

1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

28.71

稳步提升

30.03

完成

18

环境管理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完成

19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93

≧85

94.2

完成

20

信息公开化率(%)

100

100

100

完成


     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与机遇并存

“十三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生态功能持续夯实,城市环境更为宜居,但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依然明显、污染治理任务仍很繁重、生态经济基础依然薄弱、贯彻“两山”理论仍有差距,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还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能力不足。“十三五”期间,我区能耗及碳排放均处于全市较低水平。“十四五”时期,全区能源消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保持刚性增长态势,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下降难度较大。全区能源严重依靠输入,可再生能源占比低,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碳减排基础薄弱,示范性项目和工程储备不足。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压力较大。近年来,大气治理逐步转为管理性减排,空气质量下降幅度收窄。“十四五”时期,叠加经济复苏带来的社会经济活动、气象条件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面临较大压力。扬尘管控压力明显,国道109新线工程施工、以棚户区改造搬迁为主的建筑施工、永定河流域重点项目等都将成为扬尘管控重点;移动源污染日益凸显,重型柴油车污染严重;城市正常运转和市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染物所占比重逐年加大,生活型污染问题日渐突出,治理难度大。受制于门头沟区的地形条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压力较大。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尚需健全。

    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任务艰巨。从永定河流域整体情况来看,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超过纳污能力,永定河上游官厅水库常年水质处于地表水Ⅴ类-Ⅳ类之间。2020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94.5%,污水收集管线,再生水利用管线以及雨污分流管线亟需加快建设。全区河长制管理范围内主要涉及河道66条,除永定河、清水河、城子沟、门头沟(黑河沟)、中门寺沟、冯村沟、西峰寺沟、石门营沟、永定河引水渠9条河流有水有鱼有草,其中大多数河道常年干涸,水生态修复需要持续深入开展。

生态功能和生态品质有待提升。“十三五”末,森林覆盖率为48.08%,居生态涵养区末位,森林系统质量仍需精准提升。除百花山自然保护区外,其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管工作相对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科技手段缺乏。生态保护红线亟需落地,自然保护地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全区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缺乏系统性监测评估,基础科研能力不足,动态变化难以掌握,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缺乏有效支撑。

两山”转化成效尚显不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不健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需进一步创新拓展。项目带动、资金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力度不足,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市场拓展短板突出。

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亟需提高。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市民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现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手段不能满足精细化治理要求,环境科研、执法、监控、监测等领域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施工工地、裸地治理、小微工程监管、道路遗撒等各类扬尘问题精细化管理不足,环境执法效能仍需增强。执法设备、人员配备不足,难以满足一线执法力量需要,部门间联勤联动机制仍需巩固完善。

(二)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门头沟区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机遇与挑战并存。

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战略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遵循。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是“十四五”规划的法律基础。党的十九大对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做了系统完整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生态涵养区定位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奠定了坚实基础。《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为全市探索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后盾。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了门头沟首都西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京西特色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三大功能定位,生态涵养区战略定力进一步夯实。北京市领导高度重视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视察调研,提出了“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区,坚定做‘两山’理论守护人,深入实施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紫气东来门头沟’,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等要求,为门头沟区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有利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陆续出台,对相关工作进行系统谋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十四五”时期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门头沟区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新机遇新挑战,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委的新要求、地区发展的新特征、全区人民的新期待和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的新内涵,以首善标准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守住好山好水好生态。依靠绿色发展激发环境改善内生动力,依靠科技创新和现代化治理塑造高质量发展典范,依靠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扩容提质与减污降碳,依靠共建共治共享创造区域协同发展与协同改善新成就,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绿色低碳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深化区域协同治理,着力构建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奋力谱写“绿水青山门头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把握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围绕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决守住好山好水好生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源头防控,协同减排。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相协同、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协同、本地治污和区域共治相协同。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三个治污,区域共治。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综合利用法规、技术、经济等手段,精细管理、科学施策、因地制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与相邻北京市城区及河北县市联动,实现生态环境协同共治。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紧密结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调动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整合各部门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积极投身绿水青山门头沟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风尚。

规划目标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高标准提升、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彰显,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高水平建成“绿水青山的生态之城”。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广,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推动,碳排放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协同治理更加深入,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绿水青山门头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 门头沟“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规划值

指标

属性

低碳

1

碳排放总量(万吨)

98

达到市级要求

约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37.4

达到市级要求

约束性

3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3.22

达到市级要求

约束性

大气环境

4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PM2.5)(μg/m3

32

≤30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6

≥78

约束性

6

重污染天数比率(%)

1.9

基本消除

预期性

水环境

7

劣Ⅴ类水质河长比例(%)

1.15

消除

约束性

8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9

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11

全区污水处理率(%)

90

≥95

约束性

土壤

1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3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污染排放

1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吨)

123

230

约束性

15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吨)

72

150

约束性

16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吨)

63

800

约束性

17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吨)

8

95

约束性

生态

18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预期性

19

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

31.4

≥31.4

约束性

2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30.03

稳步提升

约束性

21

废弃矿山图斑治理面积(公顷)

7.78

338

约束性

22

代表物种种群数量

/

稳中有增

预期性

第三章 积极谋划碳中和路径

围绕碳中和目标,积极践行绿色发展战略,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专项行动,从能源结构、产业优化、重点领域和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方面深入推动节能减排。

一、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煤炭消耗,完善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健全清洁取暖设备后期长效运行服务机制。到2025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达到市级要求。

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利用。优化清洁供热体系,依托4座燃气供热厂调整优化新城供热布局,推进军庄镇和斋堂镇燃气锅炉房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提升天然气输配能力,加快天然气输配站建设,依托陕京三线和六环路高压A管线,新建王平镇和妙峰山站、军庄和卧龙岗高压A调站,实现平原新城地区和浅山区天然气供应全覆盖;合理布局山区镇街液化天然气供应,推进“煤改气”工程,争取到2025年天燃气气化率达到77%。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强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光伏、热泵等在重点领域、区域的规模化开发和高效利用,实现多能互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有序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在农村地区、公共建筑等领域推广空气源热泵应用。稳步推进鲁家山垃圾焚烧厂余热供热工程,实现新城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全覆盖。争取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提升至3.3%。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考核。开展一批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将中关村门头沟园新建项目打造成绿色高效、多能互补的节能示范性园区。推动石龙三期、石龙五期、石龙西区老旧厂房改造,为新增高精尖产业提供冷热源供应技术保障。

二、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高质量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紧抓转型突破期,推进京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进展。积极打造长安街西延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形成“专精特新门头沟”产业品牌。布局3+3产业结构,培育绿色可持续发展动能,聚焦人工智能、超高清数字视听、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三大产业,积极打造新首钢大桥临近地区总部经济带、发展高品质商务和生活服务业。积极探索山地经济新途径,打造永定河文旅体验产业带。构建“三线纵深”“三点互动”格局,织就生态+民宿、生态+文旅、生态+农业等“多业融合”的精品文旅体验网。

高水平布局绿色发展新业态。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疏解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减少能源消耗。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强化资源、环境、技术条件等约束。落实《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强化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和精准服务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以中关村门头沟园为引擎,建设中关村京西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国家数字视听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国际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产业高地和创新高地。

高水平建设绿色低碳的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积极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进重点企业的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节能减碳。推进首钢生物质公司等重点节能减碳单位在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等领域的创新升级。推进中关村人工智能科技园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在完善的生产服务业和高品质健康生活配套的支撑下,打造涵盖智能基础、核心技术和“智能+”三级体系环节的人工智能绿色示范产业。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

建筑领域。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或零能耗建筑,促进开展绿色建筑认证,到2025年,新建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均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充分利用丰富的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全面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充分做好城区屋顶光伏和农村地区太阳能分布式利用。聚焦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公共建筑、老旧住宅小区开展综合节能改造,严格抗震设防要求,推进新建翻建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全面提升建筑运行能效。

交通领域。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加快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步行与自行车交通为辅的交通发展模式,鼓励倡导绿色出行,提高绿色出行比例,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优化机动车结构,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机动车“油换电”,不断提高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到2025年,除山区线路和应急保障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环卫车、轻型邮政车等车辆基本实现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替代。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基本淘汰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深化能源低碳转型,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加强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四、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升森林质量,高水平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任务,积极推进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调整森林结构,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开展森林健康经营平原生态林养护等工程,推广高碳汇树种,提升森林蓄积量。

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园林绿化专项任务,推动战略留白临时绿化,坚持生态、节俭、简易原则实施临时绿化。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及气候变化趋势选择适宜的物种,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禁止使用冷季性草坪、建设节约型绿地,提高城市整体覆盖度,增加城市绿量。

保护河流湿地。加快永定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以永定综合治理为契机,带动全区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开展河湖环境生态需求分析不断增加河湖生态用水规模。加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地再生水洪水、外调再生水等水资源的联合调度,确保河流的生态流量流速

五、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

落实碳排放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市级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分解碳排放控制目标,明确各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碳排放控制责任。建立区域碳排放和能源消耗清单,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建立完备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评价体系。评估分析区域可再生能源潜力,开发利用成本和难度。精准掌握各产业领域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及未来增长情况,为评估区域碳排放峰值时间节点提供依据。

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碳责任,积极推进节能低碳技术应用和项目改造,加强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围绕北京市试点碳市场交易政策要求、配额核定方法及新增设施配额申请要求等内容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培训。强化监督履职,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高质量完成年度履约任务。

融入全市碳中和行动依托中关村门头沟园,提升新能源等技术创新能力,适时开展碳捕集利用技术试点。鼓励“门头沟小院”、产业园区、新农村建设等新建项目从规划设计和项目示范入手,打造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在机关、学校、乡村、园区等不同领域通过节能改造、新能源利用等方式开展低碳活动,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低碳发展中的示范作用

第四章 筑牢首都西部生态屏障

严格落实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构建门头沟新城“一山环绕、一水映城”的生态城市格局,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

一、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区委生态文明委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把总作用,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持续健全区委生态文明委组织体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协调开展指标测评、创建验收等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实现机制研究。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区级生态环保督查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

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对永定河流域、百花山、灵山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利用,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制度。深化构建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机制。

二、切实加强生态空间监管

强化“一线两区”空间管控。充分发挥新版北京城市总规和分区规划对地区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严格落实“一线两区”空间管控要求,强化生态控制区内各类生态资源要素的整体保护和监管,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的产业。有序推进集中建设区内城市化,鼓励存量更新改造,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强对集中建设区内绿地、水域等非建设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优化生态空间结构,推动城市生态修复,促进生态功能与城市功能相融合。

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逐步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实现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质量状况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内人为干扰等常态化监测。定期开展重要生态空间或重点生态工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开展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成效评估。

优化调整重要生态空间。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善区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做好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衔接,将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构建跨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绿盾”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生态空间违法违规问题。

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区域发展定位、空间发展和保护格局,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制定区级精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的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加强建设项目准入、污染源监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联动管理。

持续扩大生态空间。高水平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加强宜林荒山建设,全力扩大生态空间。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3%,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91%。

构建梯次绿色空间格局。规划全区“一廊、一环、两区”(永定河生态走廊、新城休闲公园环、深山生态保育区、浅山生态修复区)的绿色空间结构,形成深山区、浅山区、平原新城地区梯次绿色空间格局,强化水系蓝网和108、109国道和一线四矿等道路沿线绿化建设,打造集生态、景观和防护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廊道,逐步实现“山水相拥”“十字绿轴”“五带多园”生态布局。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石洋大峡谷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建设。推进泥石流多发区、废弃矿山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施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小流域治理,建设雁翅镇田庄沟、潭柘寺镇桑峪沟等生态清洁小流域28条,全区生态清洁小流域达标率提高至80%以上。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灵山、百花山、永定河流域等重点区域资源本底调查,充分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与评价体系。对重点保护物种开展长期监测,动态掌握物种现状及种群变化情况,为建立市级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提供支撑。

加强重点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保护。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采取抢救性保护、人工繁育和救护、迁地保护等措施。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加强拯救和保育。对外来物种,开展普查,严格引入管理,加强关卡防控和防治,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农作物、畜禽、林木的种质资源保存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保护重点生物遗传资源。实施“迎豹回”计划,打造北京华北豹智慧栖息地,为种群回归创造生态条件。

推广生物多样性友好生态环境管理方式优化城区现有绿地植物配置,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在城市绿地管理中,推广落叶缓扫、野草不拔、枯枝还田等理念。采用自然方案控制病虫害,逐步减少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采用增加食源类树种比例、营造筑巢环境等多样化措施,为鸟类等野生动物营造觅食地和栖息场所。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典型案例、重大项目成果等宣传普及,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畅通违法活动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滥捕滥伐、非法交易、污染环境等导致生物多样性受损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摸清生态资源底数,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探索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流域与区域协同发力、保护与开发良性循环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一、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应用机制

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数据云平台。基于全民所有制自然资源清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林权改革等工作成果,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对全区河流、森林、矿产等生态资源进行统计,摸清各类生态产品的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积极融入市级统一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系统,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对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定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基础资料。搭建门头沟区生态产品价值一键核算与管理平台,推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标准化、年度化和成果运用常态化。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机制。探索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

二、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城市品牌+产业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品牌体系。以“绿水青山门头沟”作为城市品牌,以“京西智造”“门头沟小院”“灵山绿产”等作为产业层面区域公用品牌,引导重点企业和地域特色生态产品进入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形成一批“大而优”“小而美”的生态产品企业和品牌,争创更多驰(著)名商标,着力提升生态产品产业链价值链,提升生态产品溢价价值。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努力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创新之路,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聚力打造永定河文旅产业带,以高品质文旅产业带动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聚力打造长安街西延线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加快培育精密制造、医药健康产业,全力打造京西数字经济高地,构建首都西部发展新的增长极。

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推动建立门头沟区“生态银行”,作为全区生态资源运营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生态资源权益集中流转。依托与西城区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开展绿电、水权、碳汇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结合永定河流域上游集中输水、引黄生态补水等工作,促进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探索开展“碳汇+碳票”双质押贷款模式,盘活“碳票”存量,发挥“碳汇”增量。

三、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探索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金融化。积极与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研究和试点工作。吸收国内先行地区创新探索经验和案例模式,重点聚焦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集成创新、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等方向,稳步推进门头沟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争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

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立足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推动绿色资源撬动金融资源。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探索产业链“链主”企业以自身信用为担保,与金融机构形成协议,为供应链相关主体提供金融借贷,形成供应链金融模式。

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将生态资产使用权、经营权权益等纳入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开展“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等业务。探索通过生态信托机制将生态资源保护责任、经营权和收益权合法转让给相关经营企业,允许受托企业将收益权抵押给开发性金融机构从而获得中长期资金支持。

四、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加大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依据“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相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框架,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纵向综合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争取加大中央和市级补偿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整合森林、耕地、湿地、水流、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积极争取国家级生态补偿资金,引导专项资金向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

创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基本原则,鼓励加快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促进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巩固完善门头沟-西城结对帮扶机制,细化实化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功能疏解承接、低收入帮扶、干部人才等领域合作,加强资源互补、共建共享。创新跨区域飞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与西城、海淀、朝阳等区域交流合作,以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形式,共建“园中园”、“共管园”、“托管园”等合作园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跨区域投资、产业转移对接、园区共建等项目的收益分配体制。

协同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新模式。积极探索以永定河流域公司为综合平台的流域生态补偿创新模式,联合上下游各省市与永定河流域投资公司共同制定永定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框架,明确流域上下游在生态保护和补偿中的不同职责、不同作用和不同地位。确定相邻省份双向补偿的补偿主体,确定水量为主,量质兼顾的补偿标的,建立科学的补偿基准与标准体系,并根据永定河流域发展情况,建立补偿基准和标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五、深化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持续推进“三创两树”示范建设活动。加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示范建设重点任务的监督实施。定期开展创建成效评估管理,总结凝练“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项目、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向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的镇街(村、社区)倾斜。

加大经验交流力度。加强建设成效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社会各界的环境宣传和教育,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公众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经验交流,推广“两山”转化经验、提升转化成效,形成良好示范。

第六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创”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两树”即门头沟区最美“两山”理论守护人、门头沟区“两山”理论实践样板。

聚焦专项攻坚,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着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一、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不懈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抠0.1微克”,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加强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排放等污染源治理,不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级要求。

强化扬尘管控精细化。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源头管控,合理控制施工规模,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深入推行绿色施工,全面提高绿色施工管理水平,推广拆迁、拆违、施工建设、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封闭化作业。深度治理混凝土搅拌站无组织排放。推进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按照“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开展街乡镇裸地日常排查,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实现裸地扬尘问题动态清零。加强园林绿化裸露地生态治理工作,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推进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开展区域道路、背街小巷、乡镇(街道)、普通公路、农村街坊路等道路清扫保洁,具备条件的区域道路“冲、扫、洗、收”作业新工艺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提升监测频次,压实道路保洁责任。

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胶粘剂、涂料、油墨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胶粘剂、涂料,引导企业使用VOCs含量最严限值产品,开展生产、销售等环节抽查检测。重点行业部门加强产品使用环节抽检抽测。强化工业VOCs排放管控,推进工业生产绿色化,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行业项目准入。构建精准溯源的VOCs监管体系,鼓励重点行业实施在线监测并联网。推进生活服务业污染综合管控,大力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使用,引导和鼓励居民使用低VOCs消费品,加强餐饮污染管控,积极推广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建立健全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在线监控平台,督促餐饮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促进汽修行业优化整合升级。

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强化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机动车排放监管。加大在用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查力度,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手段,严查在用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对超标车辆处罚,持续加大进京综合检查站柴油车检查力度,减少过境大货车带来的污染。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淘汰重点行业老旧燃油工程机械,鼓励优先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工业园区、大型场站基本实现叉车电动化。加强成品油储运系统油气排放监管,运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开展精准执法。在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持续开展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和车用油品清净剂等有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针对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销售油品查处力度。动态清理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流动加油罐车。

二、着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以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理、加强流域生态修复为重点,强化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管,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

多措并举节约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重点行业节水,加强农业和园林绿化节水管理,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鼓励企业节水技术改革,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快海绵区域建设,建设石龙经济开发区集雨高效利用设施。加快改扩建老旧供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线建设与管护,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确保生产生活用水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降幅始终达到市级要求。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保护。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年度“三级”水源地调查评估,推动区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加强饮用水周边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建立水源地周边一定范围内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实施“一水源地一档案”。深入实施农村水源地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地下水定期监测。到2025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继续推进地表水污染防治。完善城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雨污分流改造、集中污水处理厂维护与升级改造,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增强污水处理与收集能力,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行一证式管理,对已获取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加强监督管理,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后,进入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石龙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确保达标排放。实施入河排口查、测、溯项目,精准治理水污染。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到2025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全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100%。

着力恢复水生态。开展全区水生态状况全面调查,落实《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加快永定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建立永定河流域跨界联防联控机制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重点集中整治河湖生态空间,实现河道清洁通畅,继续实施生态补水。强化永定河现有人工湿地功能,选择适宜河段采取水生植物栽植、水生生物生境恢复、鱼类增殖放流等措施,恢复河流水生态健康。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污水、河道、环境同步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坡地水体流失与面源污染防控、村庄污染削减、人居环境提升、沟渠河道修复,构建从上游到下游、从岸上到水域的修复-治理-保护综合治理体系,促进水生态健康。加强小微水体治理,以农村房前屋后沟塘、排水沟为重点,清理村内沟塘,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到2025年实现河流湿地的长治久清。

三、全面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地齐抓”,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体系。到2025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有机肥应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完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农膜全回收。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在产企业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台账,持续更新公开监管名录。严格环境准入,依法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严格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行监测、土壤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

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建立动态更新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持续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充分利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产地监测、日常检查等手段,确定可能存在的污染或超标点位。强化安全利用类耕地的风险控制,开展品种调整,抑制重金属进入食物链,有效降低农产品的重金属污染风险。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

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严格预防工业用地土壤污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开展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收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全范围调查清单。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督促用途变更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严格未利用地土壤保护。对未利用地予以保护,控制开发利用。推进未利用地土壤监测,掌握土壤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结合未利用地土壤状况调查结果,加强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倾倒垃圾、侵占使用等违法行为

第七章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噪声污染,强化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监管,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完善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

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收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强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和社会志愿服务机制。加快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各类垃圾处理水平。到2025年,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动态清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弃物排污许可制度,动态更新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台账档案信息。督促产废单位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落实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全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确保外运过程中不发生二次污染。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置。

提高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产废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涉疫废物分类管理,加强源头风险防范。

二、着力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强化施工噪声污染监测与防范。加强109国道新交通干线、棚户区改造建设过程中噪声监测与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严控固定噪声源排放,改善声环境质量。

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噪声问题。重点加强对居民区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长期噪声超标并影响居民生活或健康的固定声源,联合各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噪声污染联防联控。继续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协助开展居住区噪声问题监督管理。

三、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认真履行审批职责。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优化、加快辐射类审批事项办理,做好辐射安全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督促、指导辐射工作单位依法按时提交许可证延续、申领、变更、注销申请。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事中事后现场核查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推进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与监管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辖区辐射安全。

持续推进电磁环境管理。加强电磁设施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项要求落地。主动开展科普宣传,进一步普及电磁、电离辐射环境知识,提高百姓环保意识,防范化解“邻避”风险。

四、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及时修订突发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值守,加强培训演练,快速响应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法和设备。

提高极端气候事件预警响应能力。评估重点领域受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统筹考虑交通、市政、生态要素,减缓或降低自然灾害和环境变化的影响,提高门头沟区应对极端气候的响应能力

第八章 建设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加强全过程监管,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各有关部门对本领域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委生态文明委“1+10+1”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撑把脉作用,统筹各工作小组和专项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实施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落实环境治理“日提醒、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推进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

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坚持目标导向,将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约束性、预期性目标和措施,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规划和计划,完善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和整改见效。强化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督查帮扶,指导镇街、企业解决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干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健全企业责任体系

严格依法持证排污。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推行“一证式”管理,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严格企业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控制”。加强排污许可后执法监管,加大对未持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强化治污能力建设。推行“绿色化”生产方式,引导企业退出污染产能、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完善服务机制,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激发企业推动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有序推进污染源“全覆盖”工作,提升治污能力。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有序推进车辆达标排放和清洁化替代,鼓励开展污水回用、建筑垃圾再生和厨余垃圾堆肥利用。

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导、监督重点排污单位通过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和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排污企业通过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开展社会多元监督。发挥“12345”“12369”市民服务热线作用,畅通统战、人大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渠道,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深化“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及时解决群众环保诉求。完善新闻发布、媒体专栏等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关注社会舆情中的环境类问题线索,及时报道环境治理进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问题。

构建环保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加强环境治理的科普教育、社科教育。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自律规范,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推动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开展接地气、聚人心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线上线下的公益和实践活动,营造环境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创建一批市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向公众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服务。

四、健全监测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细化区、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清单,持续保持高效查处的环境监管态势,健全问题“交办、接收、反馈”转运体系。加强帮扶指导,提升基层环境治理能力。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固化“点穴式”执法,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开展“百日攻坚”联合执法,加强跨要素、跨部门、跨地区的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提升生态环境综合决策水平。强化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拓展无人机非现场监管方式,完善重点污染源综合监管网络,提升综合执法监管能力。

系统提升监测水平。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网络优化与提升,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健全区、镇、村(社区)三级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入河排口溯源关系图,构建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优化监测网络,重点提升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等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土壤监测,落实《门头沟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三年行动方案(试行)》,强化农田灌溉水监测,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检出、土壤自行监测工作。以灵山、百花山为重点,推动构建生物多样性智慧化监测网络。严格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增强科技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信息化建设,搭建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及指挥中心。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区域污染源分析和预警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永定河生态承载能力、区域碳中和路径及技术等重点领域研究。加强推广应用,推进新技术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控制等领域的综合应用。

五、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支持。健全生态环境财政投入机制,规范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强化资金统筹,加快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按照要求,依法征收环保税,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为导向,探索构建覆盖水环境、森林、矿山、耕地等要素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推动生态保护补偿与乡镇街道财政拨款挂钩、补偿资金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挂钩,并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融入市级统一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系统和权责明确的产权体系。建立区域生态交易市场,推动生态资源资产化、可量化、可经营化,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增强对农村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能力,提升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整体价值,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为社会资本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六、健全市场信用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提升审批效率。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服务包”。严格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服务市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在餐饮、汽修等行业,逐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对废弃矿山修复地块,鼓励“生态修复+生态惠民”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因地制宜探索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地块安全、高效利用。

完善环保信用评价。逐步推进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动态评价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信用,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建立排污单位“黑名单”制度,构建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设立企业“环保信用门槛”,并与政府采购、财税补贴、评先创优、水电价、信贷等政策挂钩。

七、加强环保铁军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制度化管理。强化理论武装,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生态环境监测监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监测监察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环保队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优化人员结构,积极引导法学类和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人员从事综合执法。完善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业务大课堂”活动,持续提升队伍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强化实战大练兵,常态化开展知识竞赛、案卷评查等工作,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培养一批环境行业能手。鼓励队伍人员参与各类岗位建功活动,激发队伍担当作为,持续锤炼队伍履职本领。

提升执法现代化水平。全面统一着装,加强装备配备,持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落实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全覆盖。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与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管理等平台互联互通。以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与自动监测、群众举报等环境事件信息的联动,提高现代环境执法效率和水平。

八、全面提升宣传能力

健全公益宣传体系。深入贯彻和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两山”理论落地生根,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发挥区委生态文明委“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小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建立与市、区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主流媒体强势发声,为全面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宣传舆论保障。

强化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加快生态理念传播,加强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开展生态环境文化周宣传活动,拓展主题演讲、展览、摄影活动,鼓励餐厨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多渠道组织策划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的宣传活动。深耕细作政务新媒体特色专栏,创新传播方式,拓宽传播平台,打造线上宣传教育主阵地。

讲好门头沟环保故事。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双碳”、生态示范创建及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等工作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基层环保先进人物和精神事迹,凝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最美“两山”理论守护人、“两山”理论实践样板等选树活动,讲好门头沟环保故事,打造特色宣传品牌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效推进规划落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生态文明委年度工作要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年度实施方案,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协同推进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考核规划实施成效,对进展缓慢的规划任务及时协调调度,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治理能力

加大各项引智项目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倾斜力度,引导各类专业人才向门头沟聚集。加强生态环保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资源环境领域申报设立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一批生态领域科技创新团队与人才。加强与专业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

     三、保障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渠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发挥金融部门、企业、社会等多渠道资金的作用,支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各项工作。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保项目建设,发挥资金合力。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

    四、开展交流合作推进同保护

继续完善与西城区结对协作机制,用好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导入西城区金融和科技创新优势,助力门头沟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加强与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房山区及河北省涿鹿县、涞水县、怀来县等相邻地区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协作,借鉴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深化区域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等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国际环保组织、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推进污染治理、生态建设、设施共享、环境管理、科技发展等全方位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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