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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805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通知书)

日期:2024-07-26 18:06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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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805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通知书)

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讯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孙婧与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京门劳人仲字[2024]第805号),仲裁请求为:1.确认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5月5日期间与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3日期间工资差额8100元;3.请求裁决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试用期的赔偿金7500元;4.请求裁决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加班工资3448元、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5日期间工资5431元;5.请求裁决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延时加班工资7112元、休息日加班工资差额9076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1407元;6.请求裁决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500元;7.请求裁决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8.请求裁决北京讯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北京恒展信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4:00在本委(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出庭,如届时不到庭参加审理,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

联系电话:(010)698437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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